加強人、車夜間空間劃分的因素
瀘州市政工程建設用行道樹來劃分行人和車行空間,或者利用其他公共設施,或者用路燈來劃分夜間行人和車行空間,都是比較有效的方法。但是實際上,很多滿足于白天步行的空間到了晚上就不那么滿足了,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步行路燈,導致人行道照明不足,花壇、座位、郵筒、垃圾筒、交通指示牌等設施都淹沒在黑暗之中,被人遺忘,更不用說景觀照明了。對策是增加人行道照明。
塑造街景照明的特色
提供在夜市中活動的人所需的坐標系。需要統一設計交通信號標志,使每一條街道自成一格,與其它街道區別開來,避免街道數字化。同一街道上的街燈造型一致,與其相連接的街燈造型遵循“統一中變”的原則。在交叉路口、行人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的出口設置標志,以引起視覺注意。
城區的次要街道由于人行道相對狹窄,公共設施也相應減少,此時主要滿足交通功能要求,但街燈仍以具有該街道特點為原則,亮度適中,可以交叉布置。
居住區街道為表達寧靜、舒適的氛圍,行道樹一般種類豐富,且有居住區自身的特點,此時路燈采用暖色燈光。低光柱子,與行人空間配合使用這個比例。在適宜的條件下,可以對樹木進行適當的照明。
有歷史特色的街道一般都是步行為主,街燈的造型在這個時候就變得非常重要,應該符合街道的特定氛圍。有時候為了加強這種氣氛,可以適當降低照度,尤其是使氣氛暗淡。
步行道上各種設施都是按照人的尺度來設計的,因此細節表現較多,白天,人們很容易感覺到,而夜間利用局部照明也能達到這一效果,甚至能滿足人們在燈光下看報紙的行為需要。